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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在线调查】关于废止《松阳县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的公告

时间:2021-09-29 10:25:46 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各位市民
    经研究决定废止《松阳县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松教〔2020〕108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该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2021年9月30日到2021年10月1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065696,联系人刘以军。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松阳县教育局(地址:松阳县水南街道环城南路191-1号;邮编:323400)。
三、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松阳县教育局关于废止《松阳县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的通知.docx


松阳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9日

反馈意见结果网址: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1/10/14/art_1229355469_58977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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