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75906835_0/2023-16326     发布机构:赤寿乡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23-03-24 11: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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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预算表

(一)2023年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减灾防汛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赤寿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赤寿乡人民政府本级。

二、2023年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赤寿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3431.30万元。

(二)关于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3431.3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01.92万元,占6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6.45万元,占38.1%;政府性基金收入22.93万元,占0.6%。

(三)关于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343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27.31万元,下降27.6%,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3.78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减少251.41万元,减少了20.0%。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3.78万元、国防支出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1.85万元、农林水支出773.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3.7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8万元、其他支出313.0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78.48万元,占25.6%;日常公用支出105.08万元,占3.1%;项目支2447.74万元,占71.3%;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31.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413.35万元、政府性基金1017.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101.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3.78万元、国防支出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1.85万元、农林水支出773.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3.7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8万元、其他支出313.02万元。

(五)关于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13.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20.04万元,下降27.6%,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了89.5万元,国防支出增加了4.6万元,教育支出减少了0.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了55.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了4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16.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了14.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了91.23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了445.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减少了156.2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了26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4.2万元,灾害管理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了3.1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78万元,占41.6%;国防(类)支出7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38万元,占5.5%;卫生健康(类)支出67.93万元,占2.8%;节能环保(类)支出38.86万元,占1.6%;城乡社区(类)支出257.91万元,占10.7%;农林水(类)支出764.32万元,占31.7%;交通运输(类)支出33.74万元,占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8.64万元,占1.2%;住房保障(类)支出74.21万元,占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8万元,占0.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41.1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交通运行费、人员津贴补贴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6.6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工资、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乡镇武装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9.50万元,主要用于特色生态产业平台规划及产业园与周边村庄的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3万元,主要用于团委、妇联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万元,主要用于电教远教工作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30.58万元,主要用于专职网格员经费及双代理工作经费支出。

(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7万元,主要用于国防建设及日常保障经费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0.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宣传文化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5.8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员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7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保护站建设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9.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9.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2.2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站工作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0.58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6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服务提升补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3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户临时生活救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0.4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经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3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运行经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7.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38.86万元,主要用于秸秆禁烧防控经费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6万元,主要用于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41.91万元,主要用于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部门派驻乡镇工作经费、赤寿生态工业区块职能划转经费、美丽宜居示范村补助项目资金等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其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救灾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其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3.3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路灯电费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社会事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709.9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灾毁农田修复、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15万元,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28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赤岸村邻里中心项目支出。

(2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1.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人员工资支出。

(3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30.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联网公路修复工程等支出。

(31)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项)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邮员工资支出。

(3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8.64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4.21万元,主要用于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3.1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应急管理员工资支出。

(六)关于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3.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17.9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27万元,下降0.7%,主要是缩减了相关经费的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22万元,占21.8%;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73.93万元,占46.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9万元,占0.9%;其他支出(类)支出313.02万元,占30.8%。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11万元,主要用于移民项目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211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35万元,主要用于无违建县创建工作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0.62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检测人员补贴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151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功能区项目建设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19.96万元,主要用于河道保洁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赤寿生态区块一期征地遗留工作经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9万元,主要用于半古月村礼堂项目建设支出。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311.0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及赤寿生态区块一期、二期征地工作经费等支出。

(1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助老、助残、助幼及社会救助对象等开展社会服务补助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赤寿乡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87万元,下降 46.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部门因工作需要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指标下达给本部门。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87万元,下降50.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来乡指导工作等用餐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政府号召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减少1万元,下降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部门因工作需费需购置公务用车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用车购置指标下达给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赤寿乡人民政府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82万元,增长10.3%,主要是人员的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赤寿乡人民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赤寿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赤寿乡人民政府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赤寿乡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29.79万元,一级项目8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2.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23.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5.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

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出居家养老服务等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2.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事务: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开支。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的支出。 

3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等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指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

4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4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路水路方面的支出。

45.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项):指用于村邮员经费支出。

4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023年赤寿乡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说明.docx2023年赤寿乡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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