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等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和负责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四)负责全县文化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县重点及基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设施建设,实施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文化艺术、文博、广电、旅游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六)指导和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和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域旅游。指导和负责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和负责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发展。
(七)拟订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负责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重大项目建设,负责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负责全县生态休闲养生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旅游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八)指导和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负责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推荐、申报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落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重大案件的查处,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三)负责编制度假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拟订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度假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组织指导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负责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管,管理健身气功。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单位预算。
二、2022年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1799.27万元。
(二)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收入预算11799.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75.50万元,增长4.2%,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里有上年结转项目返还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室外附属土地划拨款。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6.8万元,占49.5%;政府性基金收入5962.47万元,占50.5%。
(三)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支出预算11799.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05.45万元,下降7.1%,主要是减少返还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室外附属土地划拨款。
1.按支出功能分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52.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8.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08.05万元、农林水支出38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64万元、其他支出3854.4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83.38万元,占15.1%;日常公用支出213.56万元,占1.8%;项目支出9802.33万元,占83.1%。
结转下年3278.61万元。
(四)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99.2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836.8万元、政府性基金5962.47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52.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8.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08.05万元、农林水支出38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64万元、其他支出3854.42万元。
(五)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3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4.82万元,下降3.8%,主要是减少了债券全县域生态博物馆项目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52.75万元,占8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93万元,占2.6%;卫生健康支出388.62万元,占6.7%;农林水支出387.85万元,占6.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53.64万元,占2.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事务762.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增人增资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事务279.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增人增资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事务403.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馆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增人增资等方面的基本支出和局机关编外人员的基本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事务231.71万元,主要用于非遗馆的正常运行、县级非遗项目的开展、松阳高腔的传承与发展以及濒危戏曲剧种保护传承。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事务8万元,主要用于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外出办案,举办执法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服务购置等工作。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支出(项)事务1782.8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旅游厕所项目建设、政府会议中心运转、松阳高腔传承发展保护、原电影公司退休人员代管、局本级日常工作经费(如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事务547.22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石仓乡土建筑、县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建筑修缮、业余文保员的配备与相关业务培训以及消防设施等文物平安工程。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事务313.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博物馆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增人增资等方面的基本支出和博物馆免费开放,举办临展和流动展,开展社教活动。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事务35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重点大型体育赛事(含全国围棋公开赛、松阳中国天空跑国际挑战赛、松阳马拉松、全国气排球邀请赛、大湾区自行车赛)以及第十届全民运动会和体育贡献奖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事务53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开展群众广播电视活动,保障特殊群体广播电视公共权益等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事务21万元,主要用于第十四届茶叶节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02.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51.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事务25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64.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73.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事务387.85万元,主要用于传统村落业态培育拯救老屋二期建设等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53.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96.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13.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962.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05.76万元,增长15.6%,主要是2022年增加了中央、省级体育专项预算,和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室外附属土地划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2108.05万元,占35.4%;其他支出(类)支出3584.42万元,占64.6%;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2108.05万元,主要用于返还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室外附属土地划拨款、新建城市书房、县级及以下文保单位修缮补助等。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策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事务3012.32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和重点文旅项目建设管理、国家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省级景区镇、省级A级景区村庄等各类创建、旅游厕所、标识系统等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旅游宣传促销和市场开发、松阳文旅四季主题活动、饭店业技能大赛、骨干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等、 “农家乐”乡村旅游开发扶持、星级饭店创建/复核等标准化工作以及县政府批准的用于旅游事业的其他项目以及松阳县中医文化养生村损失补偿费。
(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事务842.1万元,主要用于承办浙江大湾区自行车公开赛、社区多功能场建设、小康体育村提升工程、百姓健身房、球馆运行以及备战和参加市青少年锦标赛,组队参加省市比赛和其他赛事等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74万元,下降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上年预算金额为 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指标下达给本单位。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指导,国内及省内各地市兄弟单位交流、各类项目、体育赛事、文旅业务活动等接待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5.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5万元,增长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持平,原因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单位因工作需费需购置公务用车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用车购置指标下达给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38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内及省内外工作对接、参加会议,接待重要来宾、下乡调研、专项检查、开展活动以及大型体育赛事等方面所需的租车费用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5%,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文旅活动、体育赛事较多。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3.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2.27万元,增长133.93%,主要原因是计算口径不一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9.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39.86万元,一级项目9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反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3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1).docx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