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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2877070942X5/2021-1355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县信息公开中心 成文日期: 2021-07-16
文号: 松政办发〔2021〕27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SYD01—2021—0008
有效性: 失效

(松政办发〔2021〕27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7-16 16:15:04 来源: 松阳县 责任编辑: 王晢旻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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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1/7/16/art_1229360663_2311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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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油生产,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49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稳粮保供、增产增收为主线,强化耕地保护和稳定生产面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量、提升品质、增加效益,加大政策扶持,以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为重点,以科技创新、经营创新为动力,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为切实保护22.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管护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完成12.4万亩粮食播种面积、0.78亿斤粮食产量的生产任务。

二、落实粮食规模种植扶持政策

(一)支持稻麦适度规模经营

1.稻麦规模种植扶持政策。对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2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每亩280元的补助。再生稻按实际收割面积计算。

2.旱粮种植补贴。对一季旱粮种植或“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一季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

3.油菜种植补贴。对油菜种植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规模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补助。

4.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对为散户提供水稻机械化育供秧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给予每亩50元“以奖代补”补助;对为散户提供水稻机械化插秧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给予每亩50元“以奖代补”补助;对为散户提供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服务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给予每亩50元“以奖代补”补助。

5.示范畈建设补贴。对区域内纳入示范畈建设的农户,其种植的水稻、旱粮不受规模种植起补面积的限制,按实际种植面积,水稻给予每亩280元、旱粮给予每亩120元的补助。

6.金融保险政策支持。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对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规模化种粮主体,具体包括种粮大户和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财政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贷款合作金融机构为农业银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合作金融机构要在确保贷款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尽量简化办理手续,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降低融资成本,切实为规模化种粮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金融扶持和服务。继续实施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对参加水稻、大小麦政策性保险的农户,保费由财政全额补贴。

鼓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制定粮食增产保供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工作要求

1.扩大宣传服务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通过农民信箱、广播以及发放政策明白纸等途径,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要加强与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的联系,帮助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和效益,促进农民的增产增收。

2.加强监督检查

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坚持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贴资金。乡镇(街道)、村负责各项政策落实、组织申报、建档和公示等工作,并加强对本辖区内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补贴统计数字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如发现申报主体虚报补贴面积,取消该粮食生产(服务)主体申报规模种粮(服务)补贴资格。

3.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公开公示制度,享受各项政策补贴的申报主体、申报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拟补贴资金必须在各个乡镇(街道)或村醒目位置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并附举报电话。所有补贴到农户的资金发放清册书面和电子档案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后,在松阳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补贴资金通过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发放到相关农户。

三、加强生产能力建设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农化”,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利用,粮食复种指数提高到130%以上。严格控制耕地抛荒,推进抛荒耕地流转,推动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耕种,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大户等开展代耕代种服务。

四、引导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农户承包土地和村集体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农业财政扶持项目,引导其开展粮食生产主要环节的社会化服务,推进粮食生产环节的规模经营。

对新增集中连片流转耕地面积 50 亩以上(含)、流转期限5年以上(含),用于农业生产,并且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手续齐备的土地流出农户和村集体,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分别给予耕地每亩 100 元的奖励。对新增连片流转耕地面积 50 亩、流转期限10 年以上,用于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按《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记载流转面积一次性给予耕地每亩50元的资金补助。

五、深化粮食稳面增产绿色增效行动

(一)大力推进农药实名制购买和化肥定额制施用

农业执法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强化检查督查和专项执法。农资经营单位要依法做好进销货台账记录工作,依托农资溯源平台促进农药购销实名制政策落实。推广应用水稻病虫生物防控、翻耕灌水灭蛹、虫害自然抑制等绿色防控措施和高效(生物)农药替代,机械深施、种肥同播、侧深施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水稻肥药减施增效、科学高效施用综合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

(二)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新品种展示示范

及时发布年度粮食生产主推品种和技术,倡导主推甬优系列、中浙优系列、嘉丰优2号等超级稻品种和优质鲜食旱杂粮品种,根据我县垦造水田种植水稻面积较大的实际情况,做好水稻抗旱新品种“旱优73”的引进、展示和示范推广工作。建立3个省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1个水稻高产百亩攻关方;建立4个省级粮食新品种展示示范方。加快适宜我县实际的高性能农业机械装备的应用,加强农艺与农机的结合,推进粮食生产“机器换人”;积极创新农作制度,大力推广粮经新三熟循环技术,推进粮经结合、水旱轮作、“千斤粮万元钱”等高效生态模式推广应用,提高生产效益。

六、抓好粮食订单收购和储备

严格执行省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执行“粮食订单”奖励政策,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县级储备稻谷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社员给予奖励,继续对上年度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种粮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鼓励农户多种粮、多售粮。

七、附则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附件1:2021年指导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任务计划.docx

2.附件2:2021年指导性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任务计划.docx

3.附件3:2021年指导性油菜、油茶面积和总产量任务计划.docx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