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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在线调查】《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12-02 15:11:0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和《浙江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9〕26 号)、《丽水市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丽大气办〔2021〕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松阳县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方案》,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2月13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征求公众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地址:松阳县新华路97号;邮编:323400),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二、通过邮箱将意见传至:295667897@qq.com

三、以浙政钉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潘鑫华处,联系电话:0578-8067863。

附件:松阳县高排放非道路移动划定方案文本.pdf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1年12月2日      

反馈结果网址: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1/12/15/art_1229355469_58979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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