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通告〔2026〕1号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2-02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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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平稳有序推进松阳县要津北段基础设施整治工程(长虹中路至太平坊路段)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松政通〔2025〕11号)附件2《松阳县要津北段基础设施整治工程(长虹中路至太平坊路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未尽事项进行补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充方案详见《松阳县要津北段基础设施整治工程(长虹中路至太平坊路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附件1)。

二、补充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补充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详见《松阳县要津北段基础设施整治工程(长虹中路至太平坊路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松阳县要津北段基础设施整治工程(长虹中路至太平坊路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docx

附件2:《松阳县要津北段基础设施整治工程(长虹中路至太平坊路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docx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松阳县要津北段基础设施整治工程(长虹中路至太平坊路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的通告(黑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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