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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公告

时间:2026-05-14 10:55 来源: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刘梦珂 点击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办件类型

1

王思荣

浙(2021)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354号

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21号一单元402室

转移登记

联系地址: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121号)

联系方式:0578-8805803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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