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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松政办发〔2025〕2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招商引资行为的有关要求,经与发改局对接,我中心开展自查,发现2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文件直接依据,需要予以废止。县招商服务中心拟定了清理结果文件《通知》,需要向社会公开。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废止《松阳县招商引资(引智)中介机构奖励实施办法》(松政办发〔2020〕45号)、《松阳县招商(招才)顾问实施意见》(松政办发〔2020〕46号)等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施行时间
《通知》自2025年11月14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和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78-880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