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公告公示

设立娱乐场所公示(浙丽松文告(2026)04号)

时间:2026-09-10 17:24 来源: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者: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点击数:

本行政机关于 2026年9月10日受理 松阳县酷乐潮玩游乐场(个体工商户)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23日

申 请 人:刘峰

场所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水南街道瓦窑头农耕文化园2号10幢1楼第六间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刘峰

男

浙江松阳

主要负责人

刘峰

男

浙江松阳

投资人

刘峰

男

浙江松阳

经营范围:游艺娱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人:刘震                        联系电话:8801576        

通讯地址:松阳县行政中心(白龙路121号)一楼文广旅体局后台

邮    编:323400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9月10日          

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