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6〕2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6〕1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6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松阳县2026年度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三批项目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8日。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办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办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258号
邮编:323400
联系单位: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
联系电话:0578-8819117
附件:2026年度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三批项目安排表.xls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9日
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