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开展项目公开申报储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补助方式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万元,申请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结算投资金额*50%。
三、支持范围
支持内容重点围绕茶叶产业提升加工能级、开展品牌打造、促进全链发展。
(一)升级茶叶精深加工设施设备
支持松阳茶叶加工基地(园区)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升级茶叶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开展先进茶叶加工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建设茶叶通风贮藏库等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以及茶叶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提升茶叶仓储和冷链设施装备智能化水平。
(二)打造松阳茶叶区域公用品牌
围绕松阳茶叶全产业链构建整合品牌资源,支持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商标设计、注册,打造松阳茶叶地理标志产品,健全品牌运营管理制度。支持松阳茶叶衍生产品开发推广以及茶文旅融合产品。加大松阳茶叶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支持开展松阳茶叶产销对接、品牌推介等活动。
(三)深化松阳茶叶科技创新与全链融合
深化松阳茶叶科技创新、示范引领、推广应用,完善松阳茶叶产业标准体系,支持松阳茶叶产业化、商品化,加强节能低碳茶叶加工技术集成应用,促进茶叶全链条融合发展。打造有适度规模、高辨识度、可持续发展的松阳茶叶产品。
三、项目流程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需执行松财惠农系统在线填报、提交项目申报文本等相关程序。申报所需材料见附件。
(二)会审。对申报储备项目组织专家初审,需明确项目建设内容、细化采购设备参数、设计方案等。
(三)立项。对通过审核的项目于松阳县政府网公开立项。
(四)实施。立项主体按申报计划落实项目建设。
(五)验收。由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公示无异议拨付补助资金。
四、其它事项
请于2026年4月27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文本至松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78-8806958,地址长松路258号317办公室。
项目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经营主体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需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使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及时做好总结,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项目审计复查和绩效评价等事宜。
附件:附件:松阳县茶叶“土特产”精品培育项目申报文本(模板).wp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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