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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注销(报废)公告

时间:2025-08-08 16:02:20 来源: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3.10条规定,因以下1台锅炉使用单位“松阳县古丰地板厂”倒闭和失联,现对该1台锅炉采取公告的方式注销(报废)。锅炉使用单位应自觉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不得将注销(报废)登记的锅炉继续投入使用;如非法投入使用,将依法严肃查处。

上述使用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异议,可向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询问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报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8-8806768

锅炉清单

序号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型号

出厂编号

使用证号

1

松阳县古丰地板厂

DZG4.0-1.25-S

5092

锅浙KJ0103

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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