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松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流程》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项目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松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流程。
一、项目建设流程
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的主管单位按照“目标清晰、重点突出、绩效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对项目的申报、储备、评审、立项、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等环节等进行监督管理,根据财政部门意见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建设情况录入松财惠农系统。对符合财政资金补助条件的项目,原则上采取不高于1:1配套补助,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体现联农带农成效,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项目申报。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发布项目申报公告,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申报。
(二)项目储备。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初核,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项目管理中心形成项目储备清单。
(三)项目评审。加强项目的前期调研与设计方案研究,组织财政部门、相关专家等对拟建设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可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四)项目立项。对拟建设项目填报《松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备案表》,报项目管理中心备案形成项目清单,提交局党组会(班子会)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下达项目建设计划。
(五)项目实施。负责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工作,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下达的建设计划组织实施,落实自筹资金,做好项目实施前、中、后及隐蔽工程资料的保存和管理,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方案。
(六)项目验收。在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财政部门、相关专家进行项目验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可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七)绩效评价。按照《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浙江省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各级财政补助项目应主动接受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在项目踏勘、设计图审、技术交底、工程变更、支付进度款、竣工验收、结算审核等环节对项目进行监督指导。
项目建设实施期间,各科室应联合乡镇街道、项目实施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现场检查指导,重点针对安全生产、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隐蔽工程、监理履职、合同履约、采购程序、竣工验收、结算审核等方面查找问题和交办整改,将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汇总至项目管理中心。
(二)抽查复审。项目管理中心对在建项目执行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对在建项目通过现场走访、参建单位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抽查监督,将发现的问题交办参建单位和有关科室,每季度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及问题整改情况。
项目结算审核后,各科室可根据需要委托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复审,对复审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整改,扣减相应补助后支付剩余补助资金。
(三)信用清单。对巡视巡察、审计、抽查检查、绩效评价、群众反映发现项目建设存在设计缺陷、虚报投资、多头申报、隐蔽工程中偷工减料、工程质量监督不到位、违规结算等问题,造成财政资金多付、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后果,项目管理中心将相关参建单位责任主体、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列入“信用清单”进行通报,并函告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其他事项
项目全过程管理纳入考核,项目管理中心每季度对滞后项目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影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各科室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发布的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原则上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松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备案表
2.松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检查记录表
附件1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备案表
项目责任科室: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建设规模 及内容 | |||
建设期限 | 年 月至 年 月 | ||
政策支撑 | |||
资金文件 | |||
总投资 (万元) | 计划补助 (万元) | ||
自筹资金 (万元) | 其他财政资金 (万元) | ||
科室意见: 年 月 日 | 项目管理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
此表报项目管理中心备案,附项目申报表、实施方案、上级下达资金、政策支撑文件。
附件2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责任科室 | |
项目进度 | |
存在问题 | |
整改情况 (附依据) | |
参建单位人员 | |
检查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