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象溪镇石鼓村公益林事项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象溪镇石鼓自然村公益林相关事项。
二、听证当事人:毛发旺、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
三、听证时间:2025年7月18日15时15分。
四、听证地点:松阳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号楼1楼会议室。
五、公民可以在举行听证3日前向本机关提出旁听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携带身份证参加旁听,并遵守听证会纪律。
联系地址: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科
联系人:许桢
联系电话:0578-8810382
特此公告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