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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才公寓保障对象公示(八)

时间:2025-07-14 17:58:25 来源:松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松阳县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办法》(松委人办[2022]6号)、《松阳县人才增值化服务十条举措》(松委人办[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县建设局联合审查,以下申请人符合人才公寓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松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8-8807258

序号

申请人

性别

工作单位

人才类别

1

刘月

松阳县第二中学

F

2

杨一聪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松阳县供电公司

F

3

曹磊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松阳县供电公司

F

4

杜宇鹏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松阳县供电公司

F

5

崔琦

浙江中医药大学松阳研究院有限公司

E

6

周辉明

丽水市顺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

7

张建

丽水农林技师学院

D

8

孔杨杨

松阳县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F

9

冯金健

松阳县委政法委

F

10

吴澜馨

丽水农林技师学院

F

11

张琦

松阳县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F

12

亓雪丽

松阳县人民法院

F

13

郑宇辛

松阳县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F

14

张昊宸

浙江铭鑫农林工程有限公司

F

15

江仁义

松阳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

F

16

余智峰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F

松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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