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温州腾奇不锈钢有限公司租赁浙江宏康不锈钢有限公司厂房设备并投资新办不锈钢项目有关事宜协调会议纪要》(〔2016〕58号),通过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及组织相关部门联评联审,决定给予浙江宏康不锈钢有限公司2017-2022年扶持政策补助合计22.6万元,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
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县经济商务局投资与信息化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名,县经济商务局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保密,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晓东 联系电话:8062409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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