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来源:松阳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29 18:57:26

文号: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目录

一、松阳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茶叶产业发展中心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松阳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茶叶产业发展中心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定茶产业各项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茶产业、茶文化、茶科技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

2.承担茶产业情况调研、形势分析,做好茶产业项目统筹、申报、实施,开展茶产业品牌创建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市场拓展、招商引资;指导茶行业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茶叶产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5年茶叶产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462.56万元。

(二)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462.56万元。无上年执行行数,主要是今年新成立。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56万元,占41.6%;政府性基金收入270万元,占58.4%。
  (三)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462.56万元。无上年执行数,主要是今年新成立。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0万元、农林水支出15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8.29万元,占34.2%;日常公用支出14.27万元,占3.1%;项目支出290万元,占62.7%。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2.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7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0万元、农林水支出15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4万元

(五)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2.56万元。无上年执行行数,主要是今年新成立。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万元,占7.9%;卫生健康支出9.66万元,占5.0%;农林水支出153.71万元,占79.8%;住房保障支出14.04万元,占7.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10.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5.0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6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133.7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2.5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5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14.27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70万元。无上年执行行数,主要是今年新成立。。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7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27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八)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茶叶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无上年执行行数,主要是今年新成立,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上年度无经费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用餐等支出。无上年执行行数,主要是今年新成立。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无上年执行行数,主要是今年新成立。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茶叶产业发展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8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茶叶产业发展中心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茶叶产业发展中心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资金27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县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