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松阳县供销社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供销社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供销社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供销社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供销社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供销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供销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供销社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供销社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供销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松阳县供销社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和推进全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指导全县供销社开展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和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相关服务工作。
2.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全县供销社改革发展。
3.履行社有资产运营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坚持社有资产为农服务属性,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4.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县供销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5.推进全县供销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维护全县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6.指导全县供销社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城乡消费品流通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业务活动,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主管的涉农社团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7.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县供销社社有企业和社会组织。
8.代表县供销社参加上级联合社的各项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的交流活动。
9.承担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职责。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供销社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5年松阳县供销社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收支总预算351.91万元。
(二)关于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收入预算351.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了39.20万元,增长12.5%,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多。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1.61万元,占94.2%;其他收入20.30万元,占5.8%。
(三)关于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支出预算351.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42万元,增长3.9%,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多。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0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5.68万元,占75.5%;日常公用支出27.44万元,占7.8%;项目支出58.79万元,占16.7%。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1.6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6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0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1万元。
(五)关于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1.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96万元,增长6.0%,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占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6万元,占9.0%;卫生健康支出19.03万元,占5.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3.41万元,占70.4%;住房保障支出19.31万元,占5.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4位编外的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9.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9.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9.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4.9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人员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以及退休人员的补助等基本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38.49万元,主要用于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建设、农资淡季应急储备、供销工作经费等基本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3.12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6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日常公用支出2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关于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关于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供销社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1万元,上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13.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13.2%。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相关单位公务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过紧日子。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松阳县供销社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万元,增长15.6%,主要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松阳县供销社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松阳县供销社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供销社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资金58.79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供销社))_2025-04-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