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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裕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松阳县裕溪乡卫生院)

时间:2025-04-14 16:08:09 来源:丽水市委编办 作者: 点击数:

单位名称松阳县裕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松阳县裕溪乡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叶富根
住所  松阳县裕溪乡裕溪村下街188号
开办资金(万元)227.71经费来源财政补助
年初数(万元)0期末数(万元)227.71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医疗与护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25284725202074举办单位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1.严格执行卫生院基本工资规章制度;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卫生院的日常门诊诊疗业务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4年度我单位业务总收入75.66万元,全年就诊人次达9706人次。裕溪乡卫生院2024年全年完成:居民健康档案2953人(率97.46%),高血压发现患者数599人,规范管理数452人(率75.46%);糖尿病发现患者数153人,规范管理数108人(率70.59%);重精病人31人,规范管理31人(率100%),最近稳定数31人;辖区内常驻65岁以上老年人884人,健康体检790人,健康管理率89.67%;签约数1786人(率58.98%),重点人群签约1404人(率93.3%);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12种,发放372份,播放音像资料10种,医院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新了6次,开展了公众健康咨询活动9次,举办了30次健康知识讲座;一类疫苗接种率100%,免疫规划落实到位,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补证工作,查验率100%,补证率100%;0-6岁儿童数217人,健康管理216人;并及时进行健康指导。孕产妇31人,系统保健管理服务31人,系管率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门诊医疗工作分配不合理,存在相关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
四、下一步打算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努力提升单位业务收入及群众满意度。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叶富根、郭兴化职务任免的通知》(松政干〔2024〕2号)及《中共松阳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叶富根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松卫党〔2024〕2号),于2024年02月20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相关资质认可《医疗机构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05月07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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