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屏中队接群众举报称,城区一地存在居民违规饲养家禽,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情况。收悉后,西屏中队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前往该地进行调查。
经查,该点位确实存在违规饲养家禽的现象,家禽数量为10只。对此,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王某某现场解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散养家禽”的规定,引导当事人主动配合整改。同时,执法人员向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3个工作日内将家禽进行转移,完成相应整改内容。
目前,当事人王某某已于规定日期内完成家禽转移整改工作。下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全面强化城区违规饲养家禽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并以此次投诉举报事件为契机,将违规饲养整治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每日对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等易发区域开展排查及普法宣传。此外,积极向群众普及24小时投诉热线,并建立“接诉即办”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群众诉求及时有效处置,全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