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丽水市商务局等 6 部门关于印发<2025 年丽水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丽商务〔2025〕16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充分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商户的参与度,经研究决定,我县将对家电、家居、3C产品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系列促销费活动商家开展第二次补充征集,公告如下:
一、活动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8日(周末均可报名)
二、活动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0578-8801075
材料发送邮箱:305923431@qq.com(相关材料盖章扫描,打包发送,文件包注明企业名称,报名是否成功按照邮件发送为准)
需提供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四)营业执照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
注:已在2025年活动期间的商户不用重复报名。
三、参与活动商家要求
参与活动的企业(含个体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松阳县域内登记注册从事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及具备资质的电动车回收企业、3C产品(包括手机、平板、智能手表等穿戴设备)的销售的企业。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或失信行为或严重纳税违法行为。
(3)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并建立相应台帐。
(4)具备较强的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补贴服务机构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备的结算系统功能。
(5)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
(6)参加活动销售的商品须符合政策要求,如品类、能效、水效等要求,具体以正式出台的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7)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能够跟踪追溯付款交易后续的服务过程。
(8)能够配合解决在活动过程中各自企业产生的客户投诉和纠纷等问题。
四、其他说明
(1)经审核入选的企业,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
(2)企业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各项审计、营销宣传等工作;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变相提高商品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投诉纠纷,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3)因参与企业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企业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属地政府。
(4)参与企业采取自愿退出政策,活动过程中自愿退出的,应提前向商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商务部门终止其参与资格,清算资金。参与企业出现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参与资格终止后,不免除其参与政策期间所应承担的责任。
(5)活动正式启动时间由经济商务局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表.docx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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