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关于补征集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的公告

时间:2025-02-14 14:21:08 来源: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会议要求,进一步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充分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经研究,我县将实施2025年度家电、家居、3C产品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本县域内的参与度,特补充征集2025年促消费系列活动参与商户,公告如下:

一、活动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周末均可报名)

二、活动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0578-8801075

材料发送邮箱:305923431@qq.com(相关材料盖章扫描,打包发送,文件包注明企业名称)

需提供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

(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及无欠税证明。

注:之前已征集过的或去年已在活动库内的商户不用再提交报名资料。

三、参与活动商家要求

参与活动的企业(含个体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松阳县域内登记注册从事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3C产品(包括手机、平板、智能手表等穿戴设备)的销售的企业。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或失信行为或严重纳税违法行为。

(3)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并建立相应台帐。

(4)具备较强的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补贴服务机构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备的结算系统功能。

(5)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

(6)参加活动销售的商品须符合政策要求,如品类、能效、水效等要求,具体以正式出台的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7)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能够跟踪追溯付款交易后续的服务过程。

(8)能够配合解决在活动过程中各自企业产生的客户投诉和纠纷等问题。

四、其他说明

(1)经审核入选的企业,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

(2)企业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各项审计、营销宣传等工作;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变相提高商品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投诉纠纷,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3)因参与企业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企业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属地政府。

(4)参与企业采取自愿退出政策,活动过程中自愿退出的,应提前向商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商务部门终止其参与资格,清算资金。参与企业出现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参与资格终止后,不免除其参与政策期间所应承担的责任。

(5)活动正式启动时间由经济商务局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表.docx

2承诺书.doc

3企业门店目录表.docx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5年2月14日

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