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5-21575 发布机构: 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1-05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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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当前,服务业正逐渐成为推动全县经济增长与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日益突出。然而,现有政策存在结构不优、聚焦度与竞争力不强、支持资金总体规模较小等问题。亟需通过更有力的政策引导,加快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与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增强其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为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浙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1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在《松阳县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松政办发〔2024〕24号)基础上,牵头起草修订了《松阳县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本《政策》旨在突破服务业发展瓶颈,通过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政策激励、强化要素保障等举措,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浙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16号);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9号);

(四)《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丽水市促进企业上规上限实施意见>的通知》(丽发改服务〔2022〕420号);

(五)《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丽政办发〔2024〕26号);

(六)《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23〕74号);

(七)《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9〕43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围绕服务业重点领域与发展方向,提出7个方面共18条内容。

(一)支持批发业、零售业高质量发展(3条)。鼓励批发业、零售业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通过上限奖励、增量奖励及高销售额奖励等举措,支持企业规范发展,提质增效。

(二)支持住宿业、餐饮业高质量发展(2条)。鼓励住宿业、餐饮业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服务质量,通过上限奖励与增量奖励相结合,支持企业向规范化、品质化发展。

(三)支持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条),鼓励其他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上规奖励、增量奖励及高营业收入奖励等举措,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

(四)支持商贸服务业多元化发展(4条),鼓励商贸服务业拓展市场、争先创优、活跃消费,推动业态多元化发展。

(五)支持服务业主体集聚发展(1条),鼓励专业市场、商贸综合体等市场经营主体单独设立法人单位、统一核算。通过销售额奖励、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规范发展奖励等举措,推动主体集聚发展。

(六)支持物流业主体专业化发展(3条),鼓励物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升A级认证等级、优化调整车辆结构,推动行业向标准化、绿色化、高效化转型升级。

(七)支持其他服务业主体高质量发展(3条),培育多元化服务业主体,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推动产业融合与民生保障协同发展。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流程。县发改局下发申报通知→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主管部门审核→发改局汇总→多部门联审→县政府审批。

(二)适用范围。松阳县内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规范报送统计报表的服务业企业/个体户(不含专营行业、房地产业)。

(三)统计标准。《政策》中所涉及的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上规”“上限”按照统计口径确定;所涉及的销售额、营业收入按照统计口径为准。

(四)奖励原则。同一事项涉及本政策或其他部门政策多项奖励的,按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同一年度内低等次升级高等次按就高奖励原则。

(五)否决情形。1.政策兑现相应年度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故、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兑现当年奖补资金。2.原有规上限上企业(个体工商户)退出统计库后,三年内由相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设立新企业(个体工商户)并在原退库数量范围内再上规上限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予享受本项政策。

(六)特殊情形。新“上规”“上限”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内退出“规上”“限上”统计的,应进行严格审查。对存在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或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徐璐

咨询电话:13906787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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