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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推动出台县专项债管理办法强化全流程管控
近日,松阳县审计局针对县域专项债管理短板,推动县财政局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台《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暂行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全面提升专项债管理质效,为县域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该局在对县域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时发现,专项债管理机制存在明显不足,未建立专项债偿付机制、拨付专项债资金不合规等问题需亟待整改完善。对此审计建议该县财政局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健全管理制度。《办法》提出专项债券申报需必须确保项目前期成熟、可按期开工,且按“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由财政会商发改、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制定额度分配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从源头避免资金与项目进度脱节。
《办法》要求项目单位完善内控、单独核算(多项目需分账管理),同时加快建设与资金使用进度以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规范资金流向、提升使用效率。《办法》明确项目单位需及时归集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等收益,主管部门负责督促,且存续期内项目收益归政府并足额上缴,切实构建稳定偿债机制,解决收益管理与偿债责任问题。
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踪《办法》落实情况,通过动态监督确保制度落地见效,推动专项债更好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