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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 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异地搬迁 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乡振发〔2021〕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0号)、《松阳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松委办发〔2019〕10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省级扶贫异地搬迁专项资金546万元予以下达,请各乡镇(街道)抓紧申报异地搬迁农户补助相关材料,尽快将省级扶贫异地搬迁专项资金发放到户。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