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根据浙自然资规〔2023〕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丽自然资规办〔202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和丽自然资规发〔2022〕15号《关于印发丽水市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和管理过渡期政策的通知》。现将临时用地项目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9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 0578-8955370
1、使用临时用地单位: 浙江丽水义龙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名称: 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建设项目控制性工程互通立体交叉用地先行用地第TJ04标段三集中临时用地(拌合站、钢筋加工厂、制梁场、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
3、土地权属单位: 松阳县大东坝镇大东坝村
4、使用范围: 详见附图
5、用地面积: 5.6855公顷
6、使用期限: 四年
7、公示期限: 2024年 8月 29 日至 2024 年 9 月 9 日(10天)
8、公示地点:松阳县大东坝镇大东坝村临时用地使用现场、村委会公示栏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