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阳县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
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县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松阳县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松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松阳县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制度
(试行)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依据松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松委法办发〔2024〕1号)的通知精神,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线上线下协同受理各类涉企法治增值服务事项,实现企业诉求综合受理率和处置率100%,确保涉企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构建形成普惠基础上的市场化的涉企法治服务新生态,有效提升企业效益和竞争力,打响涉企法治服务松阳品牌。
二、适用范围和标准
(一)受理范围
适用于在线上线下转送和申请办理的涉企法治服务事项。
线上平台:企业可用个人账号通过政务服务网“线上”登录“丽企宝”(丽水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申请服务,也可以通过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专区、12348浙江法网、浙里复议数智应用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平台申请在线反映涉企法治服务问题。
线下渠道: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法治板块”、助企服务日问题收集、企业服务中心指派,“法治板块”的法治服务专员按要求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二)办理标准
简单咨询类:服务事项诉求简单、事实清楚、当场能够答复且服务对象接受的,要“即登即办”,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
一般性问题:服务事项诉求简单、事权明确的,交办有关单位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复杂性问题:服务事项情况比较复杂,事权不清,政策不是十分明确,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的,可延长至7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法定办理程序超过7个工作日的,依法快速办理并做好沟通解释。
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报企服中心统筹协调解决。因实际情况或法律法规政策原因无法办理的,做好沟通解释。
三、办理流程
企服中心的法治服务专区作为涉企法治增值服务板块的中台枢纽,负责全县涉企法治问题的分类交办、跟踪督办。
(一)受理交办。根据法治增值化服务事项的不同诉求区分情况按简单咨询类、一般性问题、复杂性问题、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分类交办或报企服中心统筹协调解决。
(二)事项处理。承办单位收到企业事项办理申请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联系企业,详细了解企业诉求,制定涉企问题解决方案。并根据事项办理的难易程度,限期办理。同时,将办理结果通过电话联系或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向企业进行反馈。
(三)系统录入。服务事项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录入“丽企宝”线上平台或浙政钉提交至企服中心统一流转交办,根据事件规范录入要求标准录入时间、地点、问题等关键信息实现问题归集“100%”。
(四)定期报送。每月按时报送“全县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推进情况统计表”、“松阳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法治板块办件情况统计表”。
(五)反馈评价。由涉企问题提交的主体,对问题办理过程及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
四、监督考核
县委依法治县办对各类涉企问题进行过程跟踪,县各涉企服务单位涉企问题闭环解决情况(含企业通过“丽企宝”平台开展的满意度评价情况)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法治松阳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松阳县法治板块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运行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