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4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我县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业农村法制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其他法治专题工作汇报。
(二)落实述法制度。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年终工作报告中要有述法内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及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杜绝出现未按规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按照要求执行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拟稿发文、信息公开等规定程序。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认真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制审核作用,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
二、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质效
(五)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
(六)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根据统一部署,关注重点领域、重要农时和关键环节,提前做好摸排谋划,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办一批震慑效果好、示范效应强的重大案件。持续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扰乱农资市场秩序、农业安全生产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七)推进数字化执法监管。强化“综合查一次”理念,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全覆盖和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破解事项交叠、多头扎堆、重复检查等问题。按照“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清单化管理执法检查事项,实现联合双随机监管率达40%以上,应用信用规则率 90%以上;保持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检查任务完成率、掌上执法检查率三个 100%。
三、优化乡村法治营商环境
(八)全面学习贯彻条例。深度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例,了解巩固一批有实效、有特色、有全国引领性的成果,把握化营商环境工作法治化轨道,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
(九)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做好省市下放事项承接和本级事项梳理,并实行动态调整。强化行政许可服务和指导功能,完善许可关联监管规章和标准一次性告知制度,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持续优化审批系统效能。
(十)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组织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利。
(十一)加强信用监管。持续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监管融合,深入开展信用提升、经营主体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助力企业重塑诚信形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农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四、建强农业农村法治队伍
(十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农业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整体谋划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十三)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理论学习与法治工作紧密结合,自觉在“三农”工作大局中找准职能定位和发力点落脚点。
(十四)加强人才培养。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各级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实操能力;依托执法实战比武,以赛促学,以练强兵,培养“一专多能”的法制、执法骨干;建立案件质量评审制度,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效。
五、不断创新农业农村普法宣传举措
(十五)落实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具体举措。进一步形成科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
(十六)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清单,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学法用法建档考试任务。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方式,推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
(十七)持续推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将农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打造一批农村法治教育基地,逐步完善新发展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有针对性地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
(十八)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结合“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点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推动法律法规进农村。
附件:1.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清单
2.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1: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附件2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科 站 | 普 法 内 容 | 普法形式 | 普法时间 | 责任人 |
办公室 | 1.《习近平法治思想》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3.《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自学+宣讲培训 | 不定期 | 何科伟 郑红梅 |
局直属机关纪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5.《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 自学+宣讲培训 | 不定期 | 谢友祥 |
发展规划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 自学+宣讲培训 | 不定期 | 包伟方 |
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3.《动物检疫管理办法》4.《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5.《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 | 自学+宣讲培训 | 不定期 | 廖为伟 |
农业行政执法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农药管理条例》3.《肥料登记管理办法》4.《植物检疫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7.《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8.《兽药管理条例》9.《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0.《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1.《渔业行政处罚规定》 | 自学+宣讲培训 | 不定期 | 夏伟锋 |
质监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6.《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7.《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8.《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9.《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10.《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 自学+宣讲培训 | 不定期 | 钟华蓉 |
农经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自学+宣讲培训 | 不定期 | 程璐峰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自学+宣讲培训 | 不定期 | 陈跃军 |
土肥植保能源中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4.《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5.《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 自学+宣讲培训 | 不定期 | 吴林土 |
种植业管理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3.《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4.《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 自学+宣讲培训 | 不定期 | 梁丽梅 |
行政许可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3.《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 | 自学+宣讲培训 | 不定期 | 陈慧芳 |
农田建设中心 | 1.《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自学+宣讲培训 | 不定期 | 丁晓芳 |
抄送:县司法局。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