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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利用APP开设赌场,歪脑筋我看“刑”

时间:2024-07-23 20:35:37 来源:松阳县司法局 作者:王斌 点击数: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游戏APP等平台开设网络赌场,为赌博披上“隐形的外衣”。社区矫正对象王五(化名)便是如此,他在谈及犯罪原因时对自己以身试法后悔不已,天真地以为利用网络手段开设赌场可以瞒天过海,最终是自作聪明,害人害己。

【案情回顾】2022年6月15日至8月23日期间,张三(化名)伙同李四(化名)利用在某游戏APP里面创建的亲友圈,并用微信等进行推广以招揽人员,组织他人在亲友圈内参与遂昌麻将、二人麻将、跑得快等赌博项目。同时,二人雇佣王五管理“赌友”微信聊天群,在群内实现赌资的结算和对赢家的抽头,并约定利润分成。经统计,张三、李四等人通过收取台费的形式共计抽头渔利人民币十二万余元,扣除游戏开房成本和支付给王五的报酬后,实际非法获利一万三千余元和二万余元。

事后,李四将上述亲友圈解散,张三单独招揽人员到新创建的亲友圈内,继续雇佣王五对微信群进行管理并给予报酬,以相同方式进行抽头渔利。在此期间,王五系在明知张三、李四开设赌场的情况下,仍然帮助管理上述微信聊天群并从中获取报酬五千余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2022年9月至10月初,张三、李四、王五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三、李四、王五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利用网络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参赌人数达到120人以上,抽头渔利三万元以上,情节严重,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张三、李四、王五等三人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温馨提示】网络游戏APP本是供网友在业余时间娱乐使用,但是有些人却动起了歪脑筋,组织开设网上赌场以供他人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利用手机APP开设赌场或参与网络赌博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广大群众一定要认清赌博的危害,不要抱有网络虚拟无人知晓的侥幸心理,自觉抵制并远离网络赌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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