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阳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索引号: 47252039_7/2024-19854     发布机构: 县文广旅体局     发布时间: 2024-06-21 09:18:19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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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县内各文旅企业:

现将《松阳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松阳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夯实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浙江省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丽水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松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要求,松阳县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落实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排查整治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行政部门,文化、旅游和体育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文物保护等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包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显著增强,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负面舆情,年游客千万人次死亡率低于0.41。

2.具体目标:

到2024年底,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覆盖率达到75%以上,文旅企业(单位)“一人一码一图”管理机制覆盖率达到95%以上,已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动态清零,文旅企业员工岗位应知应会知晓率达到100%。

到2025年底,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文旅企业(单位)“一人一码一图”管理机制覆盖率达到100%,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得到有效遏制,旅游领域全民安全常识掌握率明显提升。

到2026年底,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覆盖率达到95%以上,从业人员安全发展理念明显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安全生产根基有力夯实,力争较大以上事故“零发生”。

二、工作体系

(一)落实“源头防”举措

1.强化项目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项目符合安全设计标准。进一步加强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项目安全监管,着眼管理职责、过程监管、应急处置三个维度,进一步细化明确新业态项目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现场工作人员职责,有效防范旅游安全事故。

2.落实分层分级分类纳管。常态化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风险排查,实现文旅经营单位分层分级分类纳管。配合上级部门建立重点文旅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机制,设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清单,并逐步在全市推广。

(二)落实“人防”举措

3.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文旅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及时修订并完善应急预案。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健全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2024年4A及以上景区100%建立,2026年前A级景区100%建立。

4.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开展文旅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强化培训效果督导,严格“逢培必考”。三年行动期间,市、县两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推动本系统有关部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推动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逃、喊、报、助”五步法,2025年实现重点文旅企业全覆盖,2026年推广到所有文旅企业。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旅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极端天气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三)落实“技防”举措

6.全面推进文旅安全码建设。建立完善文旅企业(单位)“一人一码一图”管理机制。加大文旅安全码推广使用力度,2025年实现领域企业(单位)100%全覆盖。

(四)落实“管理防”举措

7.规范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文旅经营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文旅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个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畅通文旅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

8.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一是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指导旅行社做好车“五不租”,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二是加强极端天气安全管理。在各有关协调机制下,指导A级景区加强台汛期、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排摸,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文旅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景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旅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营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五是加强文物安全管理。依法落实文物安全属地主体责任,推进文物安全工作常态长效管理。检查文物保护单位(点)的火灾隐患、被盗风险、自然侵害、违法建设等安全隐患,检查建筑安全、防雷安全、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点位是否建立完善专门机构和专兼职消防队伍,是否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情况,检查安全责任书签订、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电线套管工作是否完成,检查消防设施管理、用火管理、用电管理、危险品管理和大型活动管理情况。

9.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县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在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旅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

10.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体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合力。

三、政策体系

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我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需要,优化完善健全一批技术标准,建立修订一批政策制度,夯实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政策根基。

(一)标准规范。参照省文旅厅修订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和《松阳县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项目联合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文旅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提供支撑和依据。

(二)管理制度。根据省文旅厅印发的《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2024版)》和《松阳县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项目联合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监管,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着力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落实“三本一清单”(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本》《安全生产工作记录本》《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本》和《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清单》)工作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经常化、规范化。

四、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文广旅体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加强安全投入。强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重点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督促文旅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场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安全资金投入。

(三)强化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本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中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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