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松阳县X波段天气雷达及配套附属工程(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00266462_8/2024-17303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5-14 08:50:2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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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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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X波段天气雷达及配套附属工程(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一期))

松阳县水南街道青路村大独栋山头

松阳县气象局

项目拟投资1719.51万元,在松阳县水南街道青路村大独栋山头,建设1部X波段天气雷达和1个人影标准化作业基地,包括 雷达设备、地面校准设备、雷达塔楼、辅助用房、通信传输、雷达本地化应用系统、道路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施工期工程施工期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施工区内旱厕收集后委托清运处置,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修建基础设施时地基的开挖,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清洗,施工废水 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少量巡检人员生活污水经化 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处置,不外排。

废气:项目施工期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严禁超载,对砂石、土方等散体物料采用密闭车辆运输,避免尘土洒落增加道路扬尘;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对易产生扬尘的散体物料加盖篷布;分段施工,施工现场对施工土方进行保湿,加强遮盖,严禁不利气象下施工及控制施工车辆绕行等有效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并且施工车辆经冲洗后方能离开施工现场; 施工期开挖土方等工序扬尘产生量较大,需在无大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 出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影响。

噪声:项目施工期合理选择施工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安排作业时间;从声源上控制噪声,采取封闭作业的方式进行,即施工场界建设围墙或彩钢板围栏、结构施工采用立面安全护网的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期对机械设备或其它振动体的基础和地板、墙壁连接处设隔振或减振装置;安装设备时通过采用阻尼弹簧减振器,各处管道连接采用软连接等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降低设备空载及辅助装置的噪声。

固废: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往当地 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项目接地地网施工开挖土石方均用于场地平整,不外运;建筑垃圾和施工弃渣尽量回收可以利用部分材料,没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运送到城市建筑垃圾指定堆场进行处置。

项目运营期本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少量废柴油清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回收处置;巡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指定的投放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辐射:本项目雷达站运行后,周边产生的电场强度和功率密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 (H/T10.3-1996)相关环境管理目标限值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8801565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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