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采了十几年茶了,还需要约定试用期?这3天试用期,我得少拿200块工钱呢,我不签!”“我之前又没雇过你,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随着春茶的开采,松阳县古市镇的调解室里,茶农和采茶工因采茶合同引发的纠纷不断。好在,调解员拿出新版采茶劳务合同,这类纠纷迎刃而解。
早在三国时期,松阳的茶产业就初见雏形,到唐代已是兴盛,至明清名声愈盛,因采摘细嫩、加工精细、外形内质极具特色,一直被誉为茶中之珍品。回望松阳的发展之路,茶产业已成为“一片叶子富了一方百姓”的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全县现拥有生态茶园15.32万亩、产量1.96万吨、产值21.60亿元,亩均产值超1.6万元,形成40%的人口从事茶产业、50%的农民收入来自茶产业、60%的农业产值来自茶产业的发展格局。
然而,伴随着茶产业的发展,涉茶纠纷也日益增多。据统计,仅古市镇每年受理的涉茶纠纷就有70余件,而其中80%都是因劳务合同问题引发的。2023年6月,松阳县积极推进县乡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县19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合法性审查中心,确保法规政策有人讲、矛盾问题有人解,合同协议有人审,为基层法治建设增加了重要力量。
又是一年春茶时节,来自山东、河南、贵州、安徽等地的采茶工接踵而至,涉茶纠纷也随之而来。今年,松阳县司法局针对春茶采摘高峰期涉茶劳务合同进行了专题研判,联合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中心,主动对市面上通用的采茶劳务合同进行审查,结合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若干问题进行统一规范,实现用“一份标准合同”解决“一批涉茶纠纷”,为涉茶营商环境建起了新的“养护圈”。
为了能制定一份可供中介、茶商、茶农同时使用的标准版采茶劳务合同,古市镇合法性审查中心负责人徐红艳组织村(社)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司法所等力量展开“圆桌会审”,围绕辖区内茶企、采茶工的实际情况和诉求,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采茶劳务合同中的劳务要求、劳务期限、劳务报酬、责任承担等内容逐条进行审查,对原有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优化。
“你们放心,这个新版合同更有保障。现在的合同里没有试用期,不仅能同时维护双方利益,还有3种报酬计算方式供你们选择。”古市镇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向茶农、采茶工解释新修订的劳务合同,并向中介、茶商及茶农进行宣传推广。仅仅5天时间,这份标准合同便在古市、新兴等茶叶市场里推广开来。
“这个新合同没偏袒本地人,真的很好。现在没了试用期,又约定了多劳多得,一天赚的比之前还多呢!以前总是担心和雇家因为这些问题闹矛盾,这下终于可以放心了。”省外来松的采茶工小赵高兴地说。
据了解,为推动“法助共富”专项行动落地落实,松阳县司法局遵循“小切口”带动“大场景”的工作思路,切实发挥县乡合法性审查护航基层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在涉茶合同订立、劳务用工、土地租赁、茶商直播、市场交易秩序维护等法律问题上,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律师等专家提供专业的程序审查、政策解读和出具中肯的法律意见,为茶农提供“全链条”风险提示和防范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