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331124000000/2024-16770     发布机构:松阳县总工会     来源: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4-03-26 1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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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总工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总工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总工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总工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总工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总工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总工会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依照法律、中国工会章程和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等,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2.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事件的重大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规定的制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参与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和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

3.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劳动合同制度。

4.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5.按照工会章程和有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县产业工会、基层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

6.领导县直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审查、审计工作。

8.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工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9.负责组织县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和表彰工作;做好全国和省、市级劳动模范的推选和各级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10.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总工会部门预算就是本级预算。

 二、2024年总工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总工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总工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508.86万元。

    (二)关于总工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总工会2024年收入预算508.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6.80万元,下降26.8%,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86万元,占100%;  

    (三)关于总工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总工会2024年支出预算508.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6.80万元,下降26.8%,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2.54万元,占30%;日常公用支出21.32万元,占4.2%;项目支出335万元,占65.8%。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8.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08.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1万元。

     (五)关于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8.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6.80万元,下降26.8%,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9.90万元,占9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2万元,占3.2%;卫生健康(类)支出22.53万元,占4.4%;住房保障(类)支出10.31万元,占2.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4.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支出(项)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3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8.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总工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总工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总工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总工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原因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部门因工作需要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指标下达给本部门。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2.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总工会的业务指导、调研及兄弟县市之间的业务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严格控制。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使用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的派车费用的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到省内各县市区职工疗休养推介工作的需要。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总工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3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7万元,下降15.0%,主要是严格控制经费使用。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总工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年12月31日,总工会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总工会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3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松阳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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