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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松阳县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12-30 15:04:50 来源:松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2024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其配套制度,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监督检查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开展了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消除了社会面上一批火灾隐患,火灾形势得到了有效控制。现将2024年全县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消防监督抽查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重点单位,制定抽查方案。年初,大队及时调整确定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2家,制订监督抽查方案,对消防监督抽查的范围、分工、量化标准、时间和步骤及有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根据支队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计划,以专项检查、动态检查、错时检查为手段,以重要时期、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为重点,确保了这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年初工作部署,大队及时召开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会议,逐级签订责任书,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善“自主管理平台”相关工作。按照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督促各类单位全面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提高社会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

(三)深化隐患排查,加大执法力度。始终把稳定火灾形势、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作为第一要务,以高层建筑、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合用场所等六大领域为重点,开展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24年至今共检查单位460家、整改隐患153处、罚款19.41万元、临时查封8家、责令“三停”8家,有效优化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二、监督抽查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面临的火灾防控压力也逐渐增大,大队定期分析研判火灾形势,强化社会火灾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社会面上各种火灾隐患,确保了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但从全年的消防监督工作来看,实际取得的效果仍然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未能正确的理解本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对本行业实施主动监管的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多,对下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力度频次不够,防控力量相对单一、部门合力相对薄弱。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混乱,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

(二)火灾隐患治理仍需加强。从全年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来看,老城区、农村火灾隐患仍然是我县火灾防控的薄弱点,火灾负荷高,整改难度大。部分社会单位存在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维护保养不到位、固定消防设施损坏严重、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疏散通道不畅等现象,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消防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三)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广。我县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广大市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固定群体。但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存在“盲区”,农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口消防安全素质虽然较低,但仍长期处于宣传教育的边缘,火灾防控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

三、监督抽查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措施

在2025年的监督抽查中,大队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化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逐一落实各个层级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单位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

(二)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六大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主题,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落实常态化的排查和重点时段的检查。不断深化高层建筑、合用场所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好隐患自查工作,建立自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强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期的消防安全保卫,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消防安全宣传格局,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强化针对性、渗透性宣传,聚焦“七类重点人群”,找准活动切入点、群众共鸣点、工作落脚点,不断提高全民知晓率,形成全民参与消防、关注消防的浓厚氛围。创新传播方式,扎实推进以“常识性宣传、警示性教育、实操性培训”为重点的社会化宣传活动,激发媒体融合活力,重点时节高频次刊播公益广告、提示性信息,发挥消防队史馆、教育馆、宣传车等宣传阵地作用,不断扩大消防科普宣教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强化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从执法规范化建设抓起,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不到位带来的种种问题,把好源头关,减少执法随意性,使消防监督执法符合法律规定、遵循法定要求,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公信力。加大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培养,进一步推行阳光执法,以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为契机,提升消防执法服务水平。

(五)规范执法行为。继续深化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检查模式,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与公安、市监、民政、卫健、文旅、教育等部门建立联合随机抽查机制,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建立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并将社会单位失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系统。通过该机制有效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强化单位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

特此报告。


松阳县2025年度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履行消防机构的职责,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以及省消防总队制定的配套标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抽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消防监督抽查的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监督抽查的范围

2025年度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它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监督抽查的内容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规定,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1.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3.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4.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7.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9.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0.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1.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消防监督抽查的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消防监督抽查数量

松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配置5名执法人员,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总量按照每年每个消防监督员不少于36个核算;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即一般单位总量按照每年每个消防监督员不少于12个核算,共计:全年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80家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60家次。具体抽查单位名单、检查时间及检查人员等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系统按月生成,不足部分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生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既是消防机构的法定职责,更是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手段,要引起高度重视,把监督抽查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同时,把监督抽查工作与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等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按照辖区实际制订详细的监督抽查方案。通过监督抽查的有效开展,进一步推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规范程序。在实施消防监督抽查时,监督人员务必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省消防总队《〈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配套制度(试行)》的要求,对抽查对象进行全面细致地消防安全检查,实事求是地填写检查情况,认真、全面地做好抽查对象火灾隐患的一次性诊断工作,全面掌握单位的基本动态和火灾隐患情况,建立和完善防火台账、档案等,夯实消防基础工作。

(三)及时梳理,有效指导。通过监督抽查工作的开展,及时梳理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分析研判辖区存在的主要消防问题,适时提出合理的解决对策报告政府。同时指导辖区社会单位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四)依托政府,落实整改。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或者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及时书面报请政府或者通报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当发现医院、养老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又无能力解决的,或者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及时书面报请政府协调解决。

松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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