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松阳县妙善宠物医院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00266462_8/2024-23953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发布时间: 2024-12-24 09:17:47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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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 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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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妙善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 85 号

松阳县妙善宠物医院

松阳县妙善宠物医院投资180万元,租赁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85号1楼及2楼开展松阳县妙善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租用建筑面积520.76m2,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开展宠物服务(主要为宠物医院、宠物美容)。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后,与医疗废水一同进 入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经消毒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后,汇同生活污水、美容洗澡废水一并经租赁建筑附属化粪池处理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松阳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配备新风系统,加强店内机械通风;医疗废物加盖密封,做好收集和消毒工作,做好暂存间的防鼠、防蚊蝇等措施;定期进行医疗废物暂存间存储设施的清洁和消毒工作,采用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一体化封闭的污水处理措施;对宠物粪便日产日清,采用除臭剂进行室内空气净化。宠物产生的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消毒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废气参照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要求。

噪声:认真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喂食,减少人为的骚扰、驱赴;对住院部等采取一定的隔声减噪措施,合理利用距离衰减,墙体隔声等, 医疗设备通过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医院营业期间管理,不采用高噪声广播、喇叭等设备。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西侧相邻为环城西路(为城市主干路)执行4类标准。

固废:营运期项目正常宠物粪便、美容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病死动物尸体密封包装后冷冻保存,其包装、暂存等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进行,委托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量(含格栅渣)收集杀菌消毒密封后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综合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8-8801565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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