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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自然资规〔2023〕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丽自然资规办〔202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和丽自然资规发〔2022〕15号《关于印发丽水市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和管理过渡期政策的通知》。现将临时用地项目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7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 0578-8955370
1、使用临时用地单位: 浙江衢松铁路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名称: 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IV标松阳站铺轨基地(材料堆场)临时用地
3、土地权属单位: 松阳县花田坌村、东坞村
4、使用范围: 详见附图
5、用地面积: 1.2926公顷
6、使用期限: 审批日至2028年10月16日
7、公示期限: 2024年 10 月 6日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10天)
8、公示地点:松阳县花田坌村、东坞村临时用地使用现场和村公示栏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