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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镇、象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低收入农户集成帮扶开展“庭院经济1+1”活动的通知》和《松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2024年度“庭院经济一户一窝鸡”试点活动的通知》(松乡振发〔2024〕8 号)等文件精神,经重点帮促村农户和低收入农户申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验收,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并在县政府网公示后,2024年度“庭院经济一户一窝鸡”试点活动补助农户共76户,共计补助资金8.3546万元。补助资金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16号)中列支。
附件:1.松阳县2024年度“庭院经济一户一窝鸡”试点活动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1:松阳县2024年度“庭院经济一户一窝鸡”试点活动资金使用情况表.xls
2.松阳县2024年度“庭院经济一户一窝鸡”试点活动汇总表
附件2:松阳县2024年度“庭院经济一户一窝鸡”试点活动汇总表.xlsx
松阳县乡村振兴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