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蔡盛华等七名同志嘉奖的命令
索引号: 00266403_8/2024-23616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4-11-25 15:39:32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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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所队室:

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坚持“奋斗实干、担当争先”主题,以打造“四大警务”为主抓手,大力实施“139”能级行动,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扛起“守一城百姓、护一方平安、展一地风采”使命任务,在多方面、多领域呈现新亮点、取得新突破,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命令:

给下列七名同志予以嘉奖,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

1.蔡盛华    法制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

2.潘勇军    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

3.包韶君    松阳县看守所副所长、一级警长

4.丁鑫辉    西屏派出所一级警员

5.叶李飞    园区派出所三级警长

6.叶剑辉    象溪派出所副所长、二级警长

7.洪国文    大东坝派出所四级警长

 

希望受嘉奖的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此令。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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