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20〕10号)和关于印发《丽水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松残联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创业贷款贴息补助和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
1.对象条件:(1)松阳县户籍;(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就业年龄段残疾人(不含离、退休人员);(4)从事个体经营或从事种养业、加工业;
2.补助标准:凭营业执照申请,经审核认定后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
3.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人必须完整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残联办理。
(二)残疾人创业贷款贴息补助
1.对象条件:(1)松阳县户籍;(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就业年龄段残疾人(不含离退休人员);(4)对从事种养业或加工业为创业而从银行贷款并支付利息的;
2.补助标准: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县级以上残疾人创业扶贫基地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经相关部门资格认定后,可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贴息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年利率6.5个百分点(说明:丽水市扶助办法中“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鉴于贷款基准利率是动态的,为便于补助实施,现决定为3.5+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贴息以1年(即12个月计算)进行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
3.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人必须完整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复印件;银行(信用社)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付息凭证;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扶贫基地还需提供就业残疾人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残联办理。
(三)残疾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1.对象条件:(1)松阳县户籍;(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就业年龄段残疾人(不含离退休人员);(4)对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人员(持有营业执照);(5)已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补助标准:凭营业执照,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
3.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人必须完整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提供申请人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及身份证、残疾人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残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