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建议》,由我单位承办。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过程
2024年5月10日,我局收到建议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建议的内容进行认真研究。5月15日,召开建设局建议办理工作会议,部署全局的建议办理工作,各责任科室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参加。5月22日,收到正式交办建议后,我局召开局班子会讨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交办办理事项,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承办人。6月28日,分管副局长和具体承办人主动与张斌武代表就建议的内容进一步进行沟通。通过与代表进行沟通与面商,清楚的了解了代表们的真实意思,然后根据我局和协办单位下一步的工作部署,得出初步办理意见,并将办理意见向代表们反馈。
二、建议办理意见
1.根据我县老城区城镇危旧房整治相关工作安排,老城区城镇危旧房主要由其产权人自行修缮,单位房改房和集资房由原产权单位负责处理。
2.2023年我县制定出台《松阳县城市有机更新房屋置换试点工作方案》,试点范围及对象为松阳县城市更新试点城市范围内建造于1995年前的国有建设用地性质上的公寓式住宅房屋且具备不动产权过户条件的,按照自愿申报、择优启动等程序进行房屋置换。目前,第一批试点已结束,已完成科技局宿舍、财政局宿舍、房管局宿舍等51户房屋的收购工作。
3.2024年,我局计划拟定《松阳县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行动指导意见》,更新范围为建成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具备不动产权过户条件的公寓式住宅房屋或者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实施中确需处置的房屋(小区)。更新方式有:一是宿舍楼有机更新。采用置换或收购的方式,鼓励引导居民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二是危旧房有机更新。对确认为危房的,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采取拆除重(新)建、修缮或电子凭证的方式更新。三是低效空间有机更新。鼓励对公共空间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深化街巷疏浚,打通断头路,优化城市路网,提升城市功能;鼓励特色街区打造,改造提升旧厂房、旧市场、旧楼宇等,优化商圈业态,增加城市消费供给。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6日
(联系人:丁智敏,联系电话:13777695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