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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自然资规〔2023〕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丽自然资规办〔202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和丽自然资规发〔2022〕15号《关于印发丽水市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和管理过渡期政策的通知》。现将临时用地项目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 0578-8955370
1、使用临时用地单位: 浙江丽水义龙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名称: 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建设项目控制性工程隧道用地先行用地TJ02标段濂竹隧道出口弃渣场临时用地
3、土地权属单位: 松阳县赤寿乡赤岸村
4、使用范围: 详见附图
5、用地面积: 0.1748公顷
6、使用期限: 审批之日至2028年6月29日
7、公示期限: 2024年 10月2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10天)
8、公示地点: 松阳县赤寿乡赤岸村临时用地使用现场和村公示栏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