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科艺特种管业有限公司年产 230万米超洁净不锈钢管、80 万 件超洁净不锈钢管件新材料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00266462_8/2024-22246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发布时间: 2024-10-14 09:35: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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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 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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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艺特种管业有限公司年产 230 万米超洁净不锈钢管、80 万 件超洁净不锈钢管件新材料项目

丽水市松阳县瑞阳大道 312 号

浙江科艺特种管业有限公司

浙江科艺特种管业有限公司决定租赁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位于丽水市松阳县瑞阳大道312号的部分厂房开展超洁净不锈钢管及管件项目,租用占地面积 21914.4m2,总建筑面积 12611.28m2。项目以外购毛坯不锈钢钢管和不锈钢管件为主要原材料,经光亮热处理,抛光,电解抛光,硝酸钝化,氮气吹 干,碱液除油,无尘包装等工艺,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电解抛光机组、内抛机等 进口设备,购置去离子纯水机组,钝化机,内外抛光机组,内窥镜,光谱仪等国 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30万米超洁净不锈钢管、80万件超洁净不锈钢管件的生产能力。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酸雾喷淋废水由企业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工业区管网排放;表面处理线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站设施处理;净洗处理废水排入净洗池沉淀后上清液可回用于喷淋用水及表面处理线水洗用水,尾水经沉淀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废水引入厂区污水站的后道沉淀系统处理后纳工业区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用于绿化或者道路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锅炉定期排污水经污水尾道沉淀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项目涉及钝化工艺,废水中总铬、六价铬、总镍排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260-2020)中表1其他流域间接排放标准,其余指标经预处理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 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项目抛光粉尘收集后通入“布袋除尘”(TA001)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酸雾(硝酸雾、HF、硫酸雾)用酸洗槽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三级碱喷淋+一级还原洗涤塔吸收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2);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以上烟囱(DA003)高空排放;项目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抛光粉尘、硝酸雾、氟化物、硫酸雾等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中硝酸雾、硫酸雾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标准和烟囱最低允许高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车间布局,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等,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营运期边界东侧临万寿山路、北侧临永宁路,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南侧、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固废:项目废包装、废布袋定点分类堆放,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金属边角料、收集的抛光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酸液、废槽渣、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桶、硫化锌、废碱液收集后暂存至危废仓库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综合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8-8801565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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