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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的公告

时间:2024-10-10 09:19:05 来源: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 6 部门关于推进实施 2024 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92 号) 、《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71 号)和《丽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务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细化方案》(丽政办发〔2024〕59 号)、《丽水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丽商务〔2024〕56 号)等文件精神,为全力推动松阳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开展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诚邀各商户参与,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周末均可报名)

二、活动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0578-8801075

材料发送邮箱:305923431@qq.com(相关材料盖章扫描,打包发送,文件包注明企业名称)

需提供材料:报名表(附件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

三、补贴标准

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实际成交支付金额(登记上牌发票金额)的20%享受立减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辆。

四、参与活动商家要求

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松阳县县域范围内登记注册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销售单位,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

3.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5.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新车上牌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主管部门备案。

五、其他说明

1.实名购买。消费者须将个人名下注册登记正式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物注销淘汰,并在指定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购买全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开具的发票抬头和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发票金额应为实际成交金额(含政府补贴金额,不含商家优惠金额)。

2.销售单位负责。因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经济商务局。

3.诚实守信。消费者和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消费者应向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出示身份证件、旧车注册登记资料等材料核验相关信息,消费者和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执法监督。市场监管、经商等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投诉核查中发现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1、报名表.docx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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