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解决兴村村侵吞馒头山村集体资产事件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04 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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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其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兴村村侵吞馒头山村集体资产事件的建议》,由我承办。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过程

收到该建议后,我乡高度关注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兴村村侵吞馒头山村集体资产事件的建议》,2023年3月17日,乡党委书记鲍绍铭牵头召开关于兴村村侵吞馒头山村集体资产事件商讨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吴梦华、人武部长潘基伟(馒头山村联系领导)、傅金鋆(兴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郭春伟(兴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陆慧梅(兴村村驻村干部)、徐华民参会。经过友好协商,会议最终达成共识:1、兴村村与柳会签订的租赁合同所涉及的房屋(原下马坑小学校址)产权为两村共有;2、馒头山村作为共同甲方在租赁合同上签字;3、兴村村将已收的房屋租金10000元整分出5000元给馒头山村。今后有关该房产事宜两村共同协商处置。

二、建议办理意见

按会议商讨结果办理。


感谢你们对乡政府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松阳县樟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联系人:叶建辉         联系电话: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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