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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丽守未| 开学法治、心理第一课,团团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时间:2023-09-28 17:25:03 来源:政法委 作者:任慧琴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浙丽守未”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安全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持续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近日,团县委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妇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2023年“开学法治、心理第一课”暨“三禁三防三自”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养成心理健康、学法、知法、守法等良好习惯,守护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

9月8日,团县委联合县公安局在水南小学开展了“开学法治、心理第一课”暨“三禁三防三自”的教育活动,活动邀请了宣讲员孟警官,孟警官为全体师生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安全教育课。首先,孟警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解读。然后,孟警官通过鲜活的案例,让青少年深刻地认识到校园欺凌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危害。孟警官还针对如何预防和处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最后通过本次讲座,提高了青少年辨别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促进了平安和谐校园的创建。

9月4日和9月8日,团县委联合县公安局、“亲青帮”专家在古市镇中心学校开展了“开学法治、心理第一课”暨“三禁三防三自”的教育活动。活动一方面邀请了法治副校长叶鑫为全校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强调了生活中要注意网络诈骗,并详细地描述了校园暴力的严重后果,呼吁大家抵制校园欺凌。另一方面邀请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亲青帮”专家高云香老师以“健康成长从认识自己开始”为主题开展青春期心理健康主题讲座,高老师从认识自我、悦纳自我、保护自我并欣赏他人入手,带来一堂生动感人的心理小课堂。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升了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让法治的阳光照进青少年的心田,切实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筑起了青春屏障。

9月12日团县委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斋坛乡中心小学开展了“开学法治、心理第一课”暨“三禁三防三自”教育活动。活动邀请了县消防救援大队何宣传员,何宣传员向青少年讲解了消防器材、防火灾、火灾施救、如何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等消防知识,让青少年懂得遇到火灾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此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了同学们的防火抗灾意识,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让消防安全防范于未然。此外该校还以“调整好心态,迎接新学期”为主题,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以及心理健康主题班队课。从“情绪调节、作息时间调适、人际关系调适”三个方面入手,让青少年学会接受自己的情绪,调动身边的资源,在开学初更好地适应新学期的变化,以更积极的心态拥抱新学期。

9月13日,团县委联合县公安局在赤寿乡中心小学开展了“开学法治、心理第一课”暨“三禁三防三自”教育活动。活动邀请宣讲员卢警官为青少年做普法宣传教育。卢警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青少年讲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安全知识和预防电信诈骗等与在校青少年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安全警示,充分激发了青少年对于安全知识的学习热情。通过此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切切实实让青少年认识到学法、懂法的重要性,有效地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意识,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增添了法治助力。

9月14日,县团县委联合县妇联在城北小学开展了“开学法治、心理第一课”暨“三禁三防三自”的教育活动。活动邀请了浙江君问律师事务所李律师为青少年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从刑法上未成年的含义、如何依法保护自己以及防护小诀窍三方面为青少年普及了法律知识。活动中,李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互动问答的方式,激发青少年的兴趣,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此次活动,帮助青少年进一步牢固梳理法治观念,以更加积极、乐观、健康的心态面对新学期新挑战。

下一步,团县委会进一步加强与全县各中小学校紧密配合、创新探索,以多种生动活泼形式开展好法治宣传活动和心理健康讲座,引导广大青少年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正确认识自己的心态,熟知12355等求助渠道,全方面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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