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指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和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范非洲猪瘟、禽流感、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有效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疫情形势
秋季气温多变、雨水增多、湿度较大,各类病毒、细菌较易滋生传播,容易引起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是重大动物疫病易发、高发季节,同时正值中秋、国庆“两节”和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召开在即,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当前我县非洲猪瘟病毒流行毒株多样,面源污染依然较广,畜间布鲁氏菌零星散发,一是根据近期疫病防控形势判断,我县非洲猪瘟病毒流行毒株多样,面源污染依然较广,存在点状散发扩大趋势,养殖、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阳性检出率依然较高,防控压力不容小觑。二是人畜共患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布病一类地区的家畜感染率居高不下,近年来全省羊布病阳性率和人感染病例逐年上升,今年我县也有畜间布病阳性病例发生。三是当前畜禽产品经营方式正在发生变化,但我县食用活禽消费习惯仍未根本改变,县外调入活畜禽增加,导致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发生的风险也在加大。四是通过县动物疫控中心监测,发现乡镇养殖场和散养户免疫抗体不达标,无法有效抵抗病毒入侵。五是根据当前应急联动平台反馈各乡镇街道近期出现多起随意丢弃病死动物现象,对动物疫病防控造成较大隐患。综合分析当前疫情形势,我县点状散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可能性较大,局部区域存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风险。各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防疫优先理念,继续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从业者的防疫主体责任,采取科学措施,周密部署开展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迅速开展集中免疫
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织动员,全面部署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和动物防疫数字化,10月20日前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痘、小反刍兽疫和狂犬病集中免疫任务,10月23日前上交秋防报表和秋防总结。
(一)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强制免疫计划要求,按实际情况鼓励和培育不同模式的第三方兽医服务主体,明确工作任务,组织人员培训,分解落实责任。对散养户和部分不具备开展自免的中小规模养殖场,组织第三方服务主体或县级服务机构实施集中免疫,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应免尽免,督促服务主体通过“浙农牧”应用,及时录入疫苗数量和免疫信息。严格按照《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要求,组织对犬只实施狂犬病免费免疫。
(二)加强免疫情况核查。各地要加强对自免场技术服务,通过组织培训,技术下乡等方式,指导自免养殖场户科学制定免疫程序,合理使用疫苗,确保免疫实效。加强免疫情况核查,结合“浙农牧”应用,重点核查疫苗采购、免疫信息录入,疫苗核减、抗体结果和消毒隔离等措施落实情况。保障资金及时拨付,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突出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控
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是“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核心内容,各地要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病种,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抓好布病防控。按照国家和省布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要求,全面落实省布病非免疫净化政策,积极组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布病防控重点县要结合辖区内牛羊养殖、调运、屠宰等实际,细化制定具体防控工作计划,明确布病控制、净化实现路径。要加大布病监测力度,落实规定频次检测要求,其中养殖环节要摸清辖区内羊养殖情况,特别是中小规模和散养户情况,按照布病监测计划要求完成检测任务,对存栏30只以上羊养殖场户,重点是今年以来未开展布病检测或者上次检测完成后有羊调入的场点开展一次抽样检测,其他场户以乡镇为单位抽检,重点监测非自繁自养场点,发现阳性,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和跟踪监测措施;屠宰环节要以牛羊定点屠宰推进为契机,全面落实牛羊屠宰场场地选择、厂区布局、设施设备、制度建设、检疫检验等方面布病防控要求,加快淘汰手工屠宰等落后方式,严格落实官方兽医派驻和省外调入牛羊布病落地检制度,在秋冬牛羊肉消费旺季,布病防控重点县要加大流通环节抽检力度。
(二)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其他重点病种防控。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和监测,重点关注免疫到位场点发现家禽异常死亡等情况,防止由于毒株变异引发疫情。确保水禽免疫到位,不能因水禽感染发病症状轻而放松免疫要求,成为防控薄弱点,加强禽类屠宰场(点)、活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监管,严格落实消毒休市制度,落实每季度专项抽检工作,及时规范处置阳性家禽。加强犬只狂犬病免费接种政策宣传,着力提高免疫密度,强化落实防疫员犬只免疫人身安全保障措施,有条件的地区,要把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纳入集中收集处理体系。
(三)抓好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各级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作用,强化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林业等成员单位联防联控,加强联合会商,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等制度。突出完善畜问,人间布病防控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和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探索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试点经验,厘清辖区内牛羊等主要来源地、输出地,加强沟通对接,形成防控合力。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微视频,宣传挂图、一封信和发放防疫包等方式,不断提高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加工等从业人群的人畜共患病防治知识,形成群防群控氛围。
四、统筹抓好综合防控措施
(一)加强疫病监测预警。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点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加强疫病排查和监测预警,确保“早快严小”处置,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树立真采真检真报意识,为防控措施制定提供科学支撑。积极选取生物安全水平高、自然屏障好的地区,开展重点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从事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要求,严防泄露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加快改善兽医实验室硬件条件和人员力量,改造提升老旧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确保有能力应对突发、新发疫情。
(二)加强动物卫生监管。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检查站查验、落地报告等制度,持续深入推进检疫检验无纸化出证和跨省检疫无纸化出证试点,实现检疫调运监督全链条信息闭环管理。督促屠宰企业加强入厂检验,严禁屠宰加工淹死病死畜禽以及不明原因死亡畜禽,驻场官方善医要依法履行检疫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开展屠宰检疫。持续打击家畜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积极指导做好台风灾后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提早储备动物防疫物资,加强消毒灭原,视情开展畜禽紧急强化免疫。
(三)加强防疫数字化应用。加大动物疫病监测模块应用,提高采样检测效率和溯源信息准确度,实现疫病早发现。推进强制免疫由手工免疫登记转为扫码免疫登记,加强免疫数据集成分析,动态掌握主体、区域免疫密度,继续完善“浙农码”“畜牧码”风险预警处置功能,对畜牧养殖重大安全风险管理模块、布病防控模块中预警风险要及时排查、及时跟踪、及时处置,并及时反馈应用问题和意见,共同推动智能模块更灵敏,更智慧、更实用。充分发挥“浙牧通”服务赋能模块,用小视频等形式呈现免疫、采样、洗消等操作程序,分病种分环节加强对养殖、调运等主体的指导,提升主体履责能力。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落实防控所需的人员,经费和物资,做好动物防疫检疫人员个人防护,确保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请各乡镇(街道)于10月23日前将秋防报表和工作总结书面(盖章)上报松阳县西屏畜牧兽医站,电子稿通过浙政钉报送防指办刘威处。联系人:刘威;联系方式:0578-8063523。
松阳县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