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该机构:
一、 类别
护理院。
二、 名称
松阳仁爱护理院有限责任公司。
三、 选址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东路21-1号一楼、四楼、五楼。
四、 性质
营利性(非政府办)。
五、 所有制形式
私人。
六、 建设床位(牙椅)数
50张床位。
七、 总投资
300万元人民币。
八、 服务对象
社会。
九、 诊疗科目
内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根据卫健委《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我局对该机构的设置审批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8月1日。
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8月1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松阳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科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东路19号,松阳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8066001。邮编:323400。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6日
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