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为加强农村治安,发动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全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感。经研究决定,成立设置象溪镇各村治安保卫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南坑口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 任:周井田
副主任:王秋华
成 员:阙卫金 叶海根
(二)南坑源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 任:兰金连
副主任:李龙水
成 员:林志敏 胡冬花 张土根
(三)雅溪口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 任:留益浪
副主任:留小青
成 员:应根土 王昌法
(四)东田源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 任:夏绍伟
副主任:李火伟
成 员:兰贤信 林建平 林春华
(五)南州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 任:罗金法
副主任:罗春阳
成 员:涂章禄 高园美 徐龙新
(六)象溪圩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 任:兰伟斌
副主任:兰军平
成 员:兰朱兴 兰土金 兰先明
(七)象溪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 任:高建松
副主任:高庆平
成 员:谢丽娇 阙敏 林石金
(八)靖居口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 任:胡连有
副主任:林春生
成 员:高伟芬
(九)金钟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 任:兰大柱
副主任:楼群旺
成 员:兰道祖 姜丽军 郑慧峰
(十)石牌门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 任:兰火根
副主任:雷仙林
成 员:兰新龙
(十一)坑里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 任:王松旺
副主任:程良标
成 员:徐明贵 邓长旺 兰樟松 叶美萍
(十二)靖居包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 任:李增仁
副主任:毛军梁
成 员:包永兴 谢玉余 汤林香
(十三)梅峰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 任:兰绍东
副主任:包国营
成 员:曾根福 汤珠香 宁跃伟
二、工作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和派出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定期向群众进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和提高防范能力、警惕性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法规和条例,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
3.组织落实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治安防范工作。
4.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防范,保卫重点部位的安全,维护辖区治安秩序。定期组织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5.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的治安信息及各类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工作。
6.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8.协助公安机关和单位领导对有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帮助教育。
9.配合有关部门,疏导和调节有可能激化的民事纠纷。
10.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