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象溪镇各村治安保卫委员会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77_5/2023-16410     发布机构: 象溪镇     发布时间: 2023-03-28 11:18:59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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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

为加强农村治安,发动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全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感。经研究决定,成立设置象溪镇各村治安保卫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南坑口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任:周井田

副主任:王秋华

  员:阙卫金 叶海根

(二)南坑源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任:兰金连

副主任:李龙水

  员:林志敏 胡冬花 张土根

(三)雅溪口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任:留益浪

副主任:留小青

  员:应根土 王昌法

(四)东田源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任:夏绍伟

副主任:李火伟

  员:兰贤信 林建平 林春华

(五)南州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任:罗金法

副主任:罗春阳

  员:涂章禄 高园美 徐龙新

(六)象溪圩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任:兰伟斌

副主任:兰军平

  员:兰朱兴 兰土金 兰先明

(七)象溪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任:高建松

副主任:高庆平

  员:谢丽娇 阙敏 林石金

(八)靖居口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任:胡连有

副主任:林春生

  员:高伟芬

金钟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任:兰大柱

副主任:楼群旺

  员:兰道祖 姜丽军 郑慧峰

石牌门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任:兰火根

副主任:雷仙林

  员:兰新龙

十一坑里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任:王松旺

副主任:程良标

  员:徐明贵 邓长旺 兰樟松 叶美萍

十二靖居包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任:李增仁

副主任:毛军梁

  员:包永兴 谢玉余 汤林香

十三梅峰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任:兰绍东

副主任:包国营

  员:曾根福 汤珠香 宁跃伟

二、工作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和派出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定期向群众进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和提高防范能力、警惕性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法规和条例,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

3.组织落实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治安防范工作。

4.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防范,保卫重点部位的安全,维护辖区治安秩序。定期组织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5.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的治安信息及各类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工作。

6.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8.协助公安机关和单位领导对有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帮助教育。

9.配合有关部门,疏导和调节有可能激化的民事纠纷。

10.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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