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3-20710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07 09: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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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3/12/6/art_1229426983_2500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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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办法》起草背景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3〕2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养老机构床位不断优化,护理型床位和认知障碍床位明显增加,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相互衔接,居家养老服务精准有效供给,孤寡老人服务持续优化,农村养老难题不断破解。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政策的变化,许多新问题需要有针对性的加以应对解决,以适应当前我县养老产业发展的新形势,需及时制定《松阳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二、本《办法》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2.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三、本《清单》主要内容

松阳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分13类对象共27条。一是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条服务事项;二是老年人,包括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社区居家照料服务、法律服务、老年教育服务、城市公共交通费用减免、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景区旅游优惠服务和基本项目体检8条服务事项;三是80周岁以上老年人,包括高龄津贴及一次性奖励1条服务事项;四是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包括养老服务补贴、家庭适老化改造和紧急救助服务3条服务事项;五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包括护理补贴和家庭养老支持服务2条服务事项;六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包括最低社会保障1条服务事项;七是特困老年人,包括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2条服务事项;八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包括对常住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探访服务1条服务事项;九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包括机构养老1条服务事项;十是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条服务事项;十一是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包括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的老年人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社会救助1条服务事项;十二是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包括提供机构养老、优先享受居家服务和供养保障3条服务事项;十三是子女为松阳户籍的外地老年人,包括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1条服务事项。


四、解读机关和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松阳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0578-807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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