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窗口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制度(修订版)》的通知
索引号: 78969072_2/2023-21373     发布机构: 县行政审批中心     发布时间: 2023-12-22 10:49:54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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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窗口:

为进一步规范考勤、请销假行为,经研究,现将《窗口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制度(修订版)》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5日

 

考勤制度

一、实行全年固定上下班制度(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严格执行工作日上下班四次考勤签到制度。

三、因临时公务外出、病假、事假、交通堵塞等突发事件,未能按时考勤且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须提前向大厅厅长报备,到岗后补办手续。

四、无故不请假、不考勤的,经查属实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按《失职追究制度》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请销假制度

一、因公、因事或因病等原因需请假的(含年休假、疗养假等法定假期),半天以上(含半天)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驻窗口单位批准后报大厅厅长备案。年底中心将年度请假总天数反馈给驻窗口单位。

二、各类请假应在外出前办好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事先未能办理手续的,应以电话或信息等方式向中心请假报备,到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三、病假以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年休假、疗养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单人窗口人员外出时(半天以上)必须由主管部门安排B岗人员到位,窗口不得缺岗;2人以上的窗口人员请假由B岗工作人员负责处理。

五、对需经常性外出评估、测绘、现场审查、实地勘踏或上门为企业服务的,外出前需经窗口负责人同意,把“公务外出”告示牌放置办公桌上,在外出登记簿登记后方可离岗。

六、对临时性外出办事的,经窗口负责人同意,报大厅厅长登记备案,把“临时外出”告示牌放置办公桌上后方可离岗。到岗后及时销假。

七、未经请假外出的,一经发现均按擅自离岗处理。

八、请假人员应在告示牌附上联系方式,外出期间若接到办事群众电话,应及时处理相关业务。

九、应规范使用“公务外出”和“临时外出”牌,在岗期间将牌子收好放进抽屉或资料柜内。

十、检查中发现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未签到的,按规定扣除考勤奖并扣减窗口当月考核分。第一次进行约谈提醒;第二次公开通报批评,取消季度服务标兵评比;第三次及以上函告原单位,取消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窗口单位月流动红旗窗口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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